《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大法,是党的全面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纲领。
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章程不断修订和完善,成为党的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
以下是《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主要内容:
一、总纲
1. 党的名称:中国共产党
2. 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党的纲领
1. 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2. 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3.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三、党的组织原则
1. 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2. 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
3. 党的干部必须忠诚干净担当。
四、党的领导
1.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2. 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3. 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党的任务
1.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最高政治力量。
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3.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 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